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规范建设、科学管理、有效使用,切实掌握基地承担的教学任务情况,学校决定对现有非师范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进行梳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作目标
1. 加强和规范各二级学院现有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与管理,保障基地的建设质量,使基地能够更好地承担起学生的校外实践教育教学任务。
2. 构建基于“双赢”格局的校企、校行、校校、校政深度合作办学模式,促进学校和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等协同育人新机制的建立,形成一批能够有效支撑我校本科生实践教学的高水平基地。
二、 梳理范围
本次梳理的范围是学院与校外单位已正式签订协议,且仍在正常使用运行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三、 工作任务及要求
1. 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开展梳理工作。梳理内容主要包括基地名称、立项时间、是否仍在承担我校实践教学任务,近三年基地接纳学生情况、基地条件是否能满足实践教学要求等。
2. 各二级学院要以本次梳理为契机,加强对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规范化管理,原则上将条件差、利用率低的基地终止协议或不再续签;对合作基础好,利用率高,签约到期的要履行续签手续,加大投入,不断提高基地的建设水平。
3. 各二级学院须加强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管理,每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应明确校内联络人,定期与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沟通和交流,保证每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都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 协议书存档
1. 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协议原件应由归属学院妥善保存,电子档报教务处存档。每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协议扫描后以协议中的实践教学基地名称命名。
2. 重新签署协议的原协议由归属学院自行保存。
五、 材料报送
12月31日前,各二级学院完成梳理工作,并将一览表(附件)和协议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钉钉。
联系人:李孜慧,联系电话:28865125,邮箱:lizihui2255@163.com。
教务处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