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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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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2023和2024级优秀本科生赴国内高校交流访学的通知

来源 : 教务处     作者 : 吴甸     时间 : 2025-04-27    访问量 : 1

各学院:

为推进学校人才培养发展战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加强我校与国内高校的交流与合作,实现校际间优势互补和教学资源共享,我校将选拔352023和2024级优秀本科生于2025-2026学年赴华东政法大学和大连大学交流访学,现将选拔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流学习时间

2025—2026学年,一学年或一学期

二、学校、专业、年级及名额

名额

交流

时间

华东政法大学

法学

2023

松江

8

一学年

知识产权

2023

松江

2

一学年

大连大学

日语

2024


3

一学期

汉语言文学(非师范)

2024


2

一学期

小学教育师范

2024


2

一学期

临床医学

2024


2

一学年

护理学

2024


2

一学期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024


2

一学期

软件工程

2024


2

一学期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2024


2

一学期

金融学

2024


2

一学期

会计学

2024


2

一学期

法学

2024


2

一学期

化学(非师范)

2024


2

一学期

三、选派标准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记录。

2.成绩优良,原则上无不合格课程,且华东政法大学平均学分绩点在3.0(含)以上赴大连大学平均学分绩点在2.5(含)以上。

3.身心健康,沟通交流能力较强,能够适应第二校园的学习生活。

四、申请材料

1.杭州师范大学“第二校园经历”申请表(附件1)

2.学业成绩单

五、选派程序

1.学生于5月6日前提交申请,并将《杭州师范大学“第二校园经历”申请表》交学院教务科,逾期不交,视作自动放弃。

2.各学院根据学习成绩及综合表现进行评选推荐,择优确定名单后填写《杭州师范大学“第二校园经历”申请学生推荐汇总表》(附件2),于5月9日前交教务处。

3.教务处审核后在教务处网站公示三日,无异议后将学生名单报对方高校教务处。

4.教务处于6月组织派出交流生行前培训会。

六、有关说明

1.名单公示后,若无特殊原因,不得放弃。

2.学生交流访学前须办理退宿手续,否则访学期间仍需缴纳我校住宿费。访学期间住宿费根据交流学校标准缴纳给对方高校。

3.赴大连大学交换培养学生学费按我校标准仍在我校缴纳。

4.赴华东政法大学交流学生,学费按交流高校标准缴纳给对方高校;另需按1万元/学年的标准缴纳教育经费补贴,由杭师大计财处代收后统一划拨给对方高校。

5.其他未尽事宜,按《杭州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第二校园经历”工作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6.未尽事宜,可咨询学院教务科,或教务处老师,联系电话28865130

        

        附件1:杭师大“第二校园经历”申请表

        附件2:杭师大“第二校园经历”学生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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