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课堂教学改革创新,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有组织推进“人工智能+”课程建设,根据学校2025年党政工作要点,结合2025年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原则性意见,决定开展杭州师范大学2025年“人工智能+”课程立项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数量和类型
计划立项建设40门“人工智能+”课程,包括人工智能通识课程、人工智能核心技术课程、人工智能跨学科融合课程、人工智能赋能智慧课程。
1.人工智能通识课程
面向所有专业学生开设,重点加强人工智能思维、基本方法、软件工具、产业应用和人工智能伦理教育,鼓励将人工智能软件和模型、科技前沿和产业发展最新成果纳入教学内容。课程形式为线下课程或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
2.人工智能核心技术课程
面向人工智能紧密型专业学生开设,重点培养学生的机器学习、计算机视觉、自然语言和机器人等专业核心技能。此类课程以数字化课程为主,借助各类人工智能教学环境、工具或智慧化课程平台持续开展课程建设与应用。课程形式为线下课程或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
3.人工智能跨学科融合课程
面向相关专业学生开设,基于需求导向,主要强调教学内容的革新,课程应讲授各学科专业与人工智能深度交叉融合的相关知识内容。结合不同专业内容,鼓励各学院有一定人工智能背景的教师建设人工智能交叉类课程,使学生掌握人工智能等基本概念,并强调人工智能在学科交叉中带来的新背景、新理论、新视野、新技术和新方法等,提升学生在实际场景中的应用与创新能力。课程形式为线下课程或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
4.人工智能赋能智慧课程
人工智能赋能课程教学各要素,重点突出人工智能赋能教学模式创新,教学从“师生交互”向“师/生/机”深度交互转变。能够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支撑课程教学创新,组合运用多种技术改革教学设计与教学内容、教学场景与教学资源、教学模式与学习方式、学情分析与教学评价等,全方位提升课程教学质量,为学生提供更加灵活、个性化的学习体验,尤其鼓励关注如何利用人工智能培养学生高阶思维能力。
二、申报条件
1.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为人师表、师德高尚,近5年无教学事故,在课程的建设过程中能够将正确的价值观引导于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之中。课程团队结构合理,分工明确。
2.课程负责人为本校在职教师,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效果优良。有足够的精力按期完成课程建设,确保课程及时投入应用并持续更新。
3.课程资源知识产权清晰明确,不侵犯第三方权益。
4.已申报2024年本科智慧课程的负责人,原则上不再申报主持本次项目(可作为团队成员参与)。
5.每位教师只能申报主持1个本次项目。
三、建设要求
1.人工智能通识课程、人工智能核心技术课程、人工智能跨学科融合课程最晚应于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开课。
2.人工智能赋能智慧课程须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者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立项后将持续改进。课程在教学理念、教学内容等方面具备实质性创新,有较大的借鉴和推广价值。
四、经费支持
项目计划分2期建设,首期资助3万元,第2期经费根据中期检查结果决定支持金额。
五、项目管理
1.建设周期。“人工智能+”课程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1年为1周期。
2.中期检查和验收。项目实施1年后,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课程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形式包括专家考评和学生教学测评等。验收时,课程至少应有2轮开课记录。建设周期结束后,学校组织专家对课程进行验收,验收通过认定为“人工智能+”课程。
3.后续管理。学校将对“人工智能+”课程实行动态管理。对于不达标的课程,学校将停发项目建设经费,并取消“人工智能+”课程资格。
六、申报流程及材料报送
1.课程负责人向学院提交《杭州师范大学“人工智能+”课程申报书》(附件1)和最近一学期的课程大纲。
2.各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推荐名单(需排序),于6月5日(星期四)前报送《杭州师范大学“人工智能+”课程申报书》(附件1)、最近一学期的课程大纲和申报汇总表(附件2)(WORD、EXCEL及签字盖章后的PDF版)至教务处。
3.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公示公布评审结果。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璐,28862871;李桂琴,28861159。
教务处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