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省级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决定开展2026年省级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申报工作。现将建设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建设目标
根据浙江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总体方案,按照“试点先行、分批建设”的原则和“产业提出需求、校企共同解题、企业实践检验”的路径进行培育建设。推动高校与专精特新“小巨人”、雄鹰、单项冠军等企业开展深度合作,深化“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建设引领产教融合,贯通教育、科技、产业、人才发展的现代产业学院,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不断提高人才培养社会适应力。
二、 申报条件
(一)精准契合产业需求。重点面向人工智能、集成电路、工业母机与机器人、海洋经济、工业软件、低空经济与商业航天、新能源与新型储能、生物制造、新材料、安全应急、量子科技、脑机接口、具身智能、第六代移动通信(6G)、特种设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人才培养主要依托专业与区域产业发展具有高度契合性。优先支持对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世界级产业集群等重大战略的现代产业学院,优先支持与山区海岛县共建的现代产业学院。
(二)校企合作基础扎实。校企已签订长期稳定合作协议,建立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管理架构与运行机制。合作企业在区域产业链或产业集群中处于关键位置,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资源整合能力。
(三)人才培养创新实效。构建校企协同育人体系,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开发课程教材、开展教学实施、携手科技攻关。产业学院密切跟踪产业发展新趋势、新技术、新业态,迭代优化培养方案和授课内容,携手开发紧贴产业和技术前沿的“微专业”“微课程”。在合作企业建立稳定的实习实训基地,实践教学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 30%,鼓励推动实习转就业,形成订单式培养、项目化教学、一体化育训等特色模式。
(四)师资队伍结构优良。组建高校专任教师和企业技术骨干、能工巧匠共同构成的高水平双师型教学团队,高校聘任一批产业教授,团队具有较强教学能力、工程实践能力、技术研发能力和实践指导能力。
(五)支撑保障体系健全。能够提供相对集中的办学空间和稳定的经费支持,用于产业学院的日常运行、师资聘任、平台建设等。合作企业要积极投入资金、设备、技术等资源,保障人才培养、科研创新、学习生活等有序安全开展。鼓励在合作企业或产业集聚区设立实体化独立运行的现代产业学院,一体谋划人才培养、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创业就业等,形成 “校园+科技园+产业园”的没有围墙的未来大学新形态。
(六)建设成效初步显现。申报的现代产业学院已正式挂牌成立,在培养人才、技术创新、社会服务、创业就业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三、遴选程序
各高校对照申报条件,组织开展内部论证,择优确定申报对象,每所高校原则上可申报1个现代产业学院。
省厅根据《浙江省省级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认定指标》,重点考察校企合作基础、人才培养创新、政策支持和保障条件等,择优进行培育建设,并根据建设成效进行动态调整。择优遴选建设一批产学研用联动、引领产业焕新升级、支撑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省级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 15 家左右。
四、 材料报送
申报学院以学院为单位,参照申报条件,结合相关产业领域重点企业和产业集聚区域等情况,制定《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方案》,填写《浙江省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点申报书》(见附件),于6月12日前报教务处。未入选省级现代产业学院的项目,经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可立为校级现代产业学院,并给予经费支持。
联系人:李孜慧 28865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