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教学奖励

当前位置 :  首页 > 教学改革 > 教学奖励

关于对高层次教学成果进行奖励的通知

来源 : 教务处     作者 : 教研科     时间 : 2014-01-14    访问量 : 250
2013年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和突破,获得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项、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1项、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立项建设项目4项、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7项、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18项,2012年获批为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单位。
为了激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本科教学第一线,进一步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杭州师范大学高层次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杭师大〔2012〕179号的规定,决定对获批的高层次教学项目进行奖励。
    奖金分配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分配方案,经所在学院(部)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盖章),于1月16日前报教务处教研科。联系人:徐春梅,联系电话28862871。
    附件:

 

二○一四年一月十三日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
邮编:311121
版权所有:杭州师范大学教务处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
官方微信
Copyright ©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
邮编:311121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