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本学期补考成绩录入完毕后,及时做好学位课程警示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学位课程成绩未达要求统计(流程详见附件1),学位课程成绩低于70分学生(《杭州师范大学关于新疆和单考单招学生学籍管理的补充规定》(杭师大教〔2016〕12号)文件中“适用范围”的学生,低于60分),由学院审核、签发“学位课程警示通知书”(详见附件2),此表一式四份:一份给学生,一份通知到学生家长,一份给学院团委办公室,一份留存学院教务科。并填写学位课程警示汇总表(详见附件3),报教务处备案。
二、对收到“学位课程警示通知书”的学生,学院要及时做好帮扶工作,指导学生制定针对性措施:1.正考成绩合格但未达70分可以选择重考,重考于正考学期的补考时间参加考试;2.补考或重考成绩未达70分可进行重修。
三、《杭州师范大学关于新疆和单考单招学生学籍管理的补充规定》(杭师大教〔2016〕12号)文件中“适用范围”的学生,学位课程成绩未达60分签发“学位课程警示通知书”时,通知书中的70分改为60分。
四、以上工作于10月18日前完成。
附件1::学位课程末达要求统计流程
附件2:学位课程警示通知书
附件3:学位课程警示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