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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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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学位课程警示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教务处     作者 : 教务科     时间 : 2017-10-16    访问量 : 558

各学院:

本学期补考成绩录入完毕后,及时做好学位课程警示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学位课程成绩未达要求统计(流程详见附件1),学位课程成绩低于70分学生(《杭州师范大学关于新疆和单考单招学生学籍管理的补充规定》(杭师大教〔2016〕12号)文件中“适用范围”的学生,低于60分),由学院审核、签发“学位课程警示通知书”(详见附件2),此表一式四份:一份给学生,一份通知到学生家长,一份给学院团委办公室,一份留存学院教务科。并填写学位课程警示汇总表(详见附件3),报教务处备案。

二、对收到“学位课程警示通知书”的学生,学院要及时做好帮扶工作,指导学生制定针对性措施:1.正考成绩合格但未达70分可以选择重考,重考于正考学期的补考时间参加考试;2.补考或重考成绩未达70分可进行重修。

三、《杭州师范大学关于新疆和单考单招学生学籍管理的补充规定》(杭师大教〔2016〕12号)文件中“适用范围”的学生,学位课程成绩未达60分签发“学位课程警示通知书”时,通知书中的70分改为60分。

四、以上工作于10月18日前完成。

附件1::学位课程末达要求统计流程

附件2:学位课程警示通知书

附件3:学位课程警示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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