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7号)精神》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2〕141号)文件精神,2016年我校立项了16个校级重点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为总结基地建设情况,学校决定对基地进行评估与验收,相关要求如下:
一、学院自查、自评阶段
1、11月15日—12月15日,各学院根据基地建设项目立项书中的建设内容要求,对照评估指标体系,对本学院的基地进行自查、自评,撰写自评报告,自评报告中应包含基地建设成果、使用效果、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及经费支出明细表等内容。具体验收指标体系见附件2。
2、自评报告电子稿与盖章纸质稿请于2017年12月20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科,联系人:严馨华,电话28865721,E-mail:hsd_jwcsjk@163.com
二、验收阶段
基地汇报建设情况,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学校根据专家评议情况,结合实地考察情况,审核确定验收结果,经公示后予以公布。
请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务必通知到项目负责人,确保基地实地检查和结项验收工作能顺利开展。
教务处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