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教学改革

当前位置 :  首页 > 教学改革

关于我校开展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教务处     作者 : 教研科     时间 : 2022-06-10    访问量 : 38

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164号),现开展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建设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和要求

我校可推荐示范课程15门、教学研究项目10项、示范基层教学组织2个。三类项目均为学校推荐、省厅备案;项目采取“先立项建设,后评估认定”方式,建设期一般为2年(其中示范课程验收时须至少经过2个学期的课程教学实践),建设期满,经评估合格予以认定,并授予相应称号,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此次推荐申报的“示范课程”、“教学研究项目”,学校优先保障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省优势特色学科、申博学科的建设需要;各学院应将申报项目按类进行院内排序。

(一)示范课程。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专业至少须申报一门,已列入国家级和省级一流课程(含2021年推荐申报的国家级课程),不再重复申报。示范课程主要为非思政类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教育课程和实践类课程。立项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2个学期或2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优先推荐已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并已取得阶段性建设成效的课程。学院要合理分配不同类型课程比例,实现全覆盖,不能集中在某一类型课程。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每人每年限申报1门示范课程;课程团队主要成员最多参与申报2门示范课程。

(二)教学研究项目。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须承担主体研究任务;参与人参与申报本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不超过2项。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三)示范基层教学组织。基层教学组织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阶段性建设成效。优先推荐具有跨校开展线上或线下教学教研相关活动、共享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相关成果的基层教学组织。

二、申报安排

1.提交申报书。7月5日前请各学院将申报书(学院党委章PDF版)(按课程、教改项目、基层教学组织三类分别命名文件夹)、汇总表(Word版)发至指定钉钉(杭师大专属钉钉王琳霞)。示范课程项目线上课程除外需同时提交授课视频(视频要求详见申报书)。

2.网上申报。7月18-21日,学校将组织拟推荐项目开展网上申报,网上申报具体流程另行通知。

咨询联系人:示范课程邱璐,28862871;李桂琴,28861159);

教学研究项目王琳霞,28861390);

基层教学组织李桂琴,28861159)

教务处

2022年6月10日

附件1: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

附件2: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

附件3: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申报书

附件4:浙江省高校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申报汇总表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
邮编:311121
版权所有:杭州师范大学教务处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
官方微信
Copyright ©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
邮编:311121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