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积极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强化教育数字化赋能,进一步提升我校本科课程建设质量。现启动首批本科智慧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数量与要求
1. 首批本科智慧课程建设项目重点支持:知识图谱课程和人工智能+课程。拟立项建设校级知识图谱课程20门和“人工智能+课程”20门。知识图谱课程分为两类,一类是已有线上课程,进一步丰富课程资源,建设知识图谱;一类是拟建线上课程,同步建设知识图谱。
2. 列入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重点支持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专业核心课程。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需有规划地逐步推进专业核心课程群的知识图谱及在线课程资源的建设。
3. 鼓励学院参照学校的做法在学院层面建设基于知识图谱的线上一流课程。
二、申报条件
1. 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为人师表、师德高尚,近5年无教学事故,在课程的建设过程中能够将正确的价值观引导于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之中。
2. 课程负责人为本校在职教师,讲授申报课程2个完整周期以上,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效果优良。有足够的精力按期完成课程建设,确保课程及时投入应用并持续更新。
3. 课程资源的知识产权清晰明确,不侵犯第三方权益。
三、建设内容及要求
(一)知识图谱课程
1. 建设完整的知识图谱。课程知识图谱的建设需要与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相匹配,包含能力图谱、问题图谱、知识图谱和教学资源图谱四个维度。
2. 课程知识图谱可以直观地将知识图谱建设的成果进行呈现,其中每个知识点包含知识点画像、知识点简介、知识点结构。提供学生知识点学习画像和学习路径,帮助学生开展个性化学习。
3. 各课程已积累的视频资源、教材、虚拟仿真实验、测试等各类教学资料结构化、碎片化关联至每个知识点,促进各类资源的高效应用。
4. 课程知识图谱基础应用。课程知识图谱提供包括知识图谱搜索、知识漫游、知识管理等基础应用。服务于教师进行智能备课、辅助教学设计。服务于管理者形成资源建设指南、指导学科建设。服务于科研,分析学科建设成果和竞争力。
5. 保证课程知识图谱中提供的MOOC、教材、虚仿、测试等资源均无政治性、科学性错误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重视版权和知识产权问题,构建课程内容所使用的图片、音视频等素材应注明出处。使用的地图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地图审核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6. 知识图谱课程应于2025年2月之前应用于本校课程,并形成知识图谱教学应用案例1—2个。
(二)人工智能+课程
人工智能+课程(数智课程)重点突出人工智能赋能教学模式创新,教学从“师生交互”向“师/生/机”深度交互转变。人工智能在深度学习海量多模态数据的基础上,能够理解人类表达的自然语言和上下文语境,并通过强大的计算能力更快速给出问题的答案,提供内容详细、思路清晰的解释。通过构建高效的人工智能辅助教学系统,具备AI人工智能教学助手实现资源搜索、智能问答,通过知识图谱系统、知识推荐算法、知识点个性化学习算法模型、知识点掌握程度算法模型、大数据分析等,提升教学的质量和效果。
1. 建设完整的课程图谱以及数字化教学内容(其内容应包括数字化线上课程资源和知识图谱课程的内容);
2. 探索人工智能技术在课程教学中的应用,给出实践的案例与教学工具;
3. 定制知识点能力目标,提供对应的教案及课堂教学设计;
4. 完整的课堂实录。
四、申报要求
1. 明确课程建设重点。相关学院和专业结合一流专业建设要求,科学规划本学院本专业新形态课程与知识图谱建设路线。所建设的课程知识图谱可以从专业整体的角度出发,可视化地显示知识点的重要程度、知识点之间的联系、知识点的所属领域等,以“知识地图”的形式直观地呈现整个学科的知识结构和分布,为一流专业的建设与教学创新提供核心支撑。
2. 明确课程建设进度。相关学院和专业根据课程实际情况科学设计建设进度,分阶段做好督促与检查工作,组织专人做好动态跟踪评价。
3. 符合线上课程标准。所有课程的建设应符合国家与我校的基本要求,每1个学分的课程学时应不少于16学时,教学视频(不含素材)应不少于240分钟。课程教学视频应该满足在线学习要求,按教学单元录制,1个视频针对1-2个知识点,内容结构完整,每个视频以5-15分钟时长为宜。
五、申报流程
1. 课程负责人向学院提交《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智慧课程建设申报书》(附件1)和最近一学期的课程大纲。
2. 各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推荐名单,于6月21日(周五)前报送《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智慧课程建设申报书》(附件1)、最近一学期的课程大纲和推荐汇总表(附件2)(均为电子版)至教务处。
3. 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公示评审结果。
4. 获批立项建设的课程负责人提交《校级智慧课程建设任务书》。
5. 学校将召开专题培训会指导教学团队开展“智慧课程”建设。
六、政策支持
1. 教务处将根据课程具体情况内容及实际需求提供相应经费支持。
2. 各学院要做课程数字化资源建设规划,鼓励教师积极投身课程数字化资源建设及应用,对立项教师提供必要支持。
联系人:邱璐,28862871;李桂琴,28861159。
教务处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