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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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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廿秩新篁铭山河,千秋浩气绘复兴”杭州师范大学 第二十届新篁杯美术作品大赛活动的通知

来源 : 教务处     作者 : 美术学院     时间 : 2025-10-15    访问量 : 784

各学院:

新篁杯历经二十载,始终秉承“以艺育人,以美铸魂”宗旨,以伟大的抗战精神作为最深厚的美学源泉。适逢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八十周年,决定举办“廿秩新篁铭山河,千秋浩气绘复兴”为主题的第二十届新篁杯美术作品大赛。大赛以纪念活动为契机,融汇历史、信仰与时代,引领学子用丹青描绘英雄史诗,为民族铸就精神丰碑。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主办单位

教务处、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承办单位

美术学院

三、参与对象

杭州师范大学全体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四、参与组别

专业组:美术学、设计学、戏剧与摄影学类相关专业或方向学生

非专业组:其他专业学生

摄影类单列:不区分专业组和非专业组

五、活动内容

(一)主题要求

1.抗战记忆,民族脊梁

2.绘数字中国,展山河壮丽

(二)参赛类别

作品按照类别分成以下六类:

1.书法、篆刻类:类别不限(草书及篆书需附释文),尺寸不超过六尺宣纸。

2.美术类:体裁不限,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画、漫画等均可,尺寸不限;国画均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54cm×78cm)。

3.摄影类:数据量不超过5M,像素不得低于200万,统一采用JPG格式,传统照片需扫描成同规格的数码照片。

4.视频类:微电影形式,片长不超过 6 分钟,提交的视频格式统一为MP4格式,分辨率不小于1280×720(作者需保留 MOV 或 AVI 格式视频文件)。

5.实物类:漆画、雕塑作品、纤维作品等等。线上提交作品图片排版在A3大小尺寸上(每份作品排版不超过三张),分辨率300dpi,统一采用JPG格式,作品实物尺寸:立体尺寸不超过120cm(长)×100cm(宽)×100cm(高)。

6.设计类:含平面设计,立体设计,交互设计。平面设计尺寸为A3大小尺寸,分辨率为300dpi,色彩为RGB模式,统一采用JPG格式。立体设计尺寸不超过50cm(长)×50cm(宽)×50cm(高)。交互设计为H5,总页面不超过15页,作品需附二维码及链接(保证一年内可查看),交互演示视频不超过2分钟,视频格式统一为MP4格式,不超过30MB。

(三)稿件要求

1.同学可投不同组别作品进行比赛,同种组别作品投稿件数最高不超过2件。

2.提交清单:

(1)书法类篆刻类、美术类、实物类:

提交清单:作品电子照片、电子版报名表、作品实物原件。为防止作品破损,可以自行装裱,或者自行包装。作者需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加注参赛组别、作品名称、姓名、专业、班级、联系方式及指导老师。(实物作品呈递时间及呈递地址可参考下方十一,不同校区的参赛作品会安排统一收取再提交)

(2)摄影类、视频类、设计类:

提交清单:最终作品、电子版报名表

3.参赛者需提交一个压缩包(在文件夹的基础上进行压缩),文件夹内含报名表(Word形式)及作品图片。压缩包以“新篁杯+学号+姓名+电话”的形式命名,报名表以“作者姓名+参赛组别”格式命名,不规范命名的不参与评选。在11月23日20:00前提交至比赛指定电子邮箱hsmytxhstb@126.com,超时提交的不参与评选。

4.参赛作品必须由本人创作,作品须为新作,即截稿前9个月内创作。报送的作品如发生著作权问题,由作者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5..所交作品与大赛要求不符均不算报名成功。

6.其他未尽事宜或不清楚的地方,可添加钉钉咨询群进行详细咨询。



图片1


六、评奖说明

评审结果以师生书画大赛终评结果为依据。大赛评比活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作品将线下评选出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

七、作品呈递地址与联系人

玉皇山校区:11月15日13:30-16:30、11月21日18:00-20:00

地址:行政楼12-108美术学院学工办公室

联系人:沈米伽、赖心羽

下沙校区:11月15日13:30-16:30、11月21日18:00-20:00

地址:九号实验楼410美术学院团学办公室

联系人:韩翊萱、陈翕妍

仓前校区:11月15日13:30-16:30、11月21日18:00-20:00

地址:恕园37号楼207办公室

联系人:刘佳琪

如有变动,请以咨询群最新通知为准。

八、相关事宜

1.作品归属

获学校奖项作品由学校统一展存,展览后作品将会发放返回作者手中。学院对参赛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其宣传等处理权。

2.时间安排

(1)11月23日前,上交电子版报名表和作品电子稿;实物作品的递交时间及地址参考上述七;

(2)11月23日-12月初,学校评审金银铜奖及优秀奖,未获奖作品返还作者;

(3)12月7日前,学校评审金银铜奖及优秀奖,通过学校各大媒体向师生公布,未获奖作品返还作者;

(4)颁发获奖证书。

3.凡选送作品参赛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通知各项规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如有问题,可加入咨询群询问或联系美术学院卜樱子老师(28861409,15068107725)。


        附件:“新篁杯”报名表


教务处、美术学院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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