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规范教学管理,确保各项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现对下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择要通知如下:
一、做好培养方案的修订与执行管理
1.各学院对2017级人才培养方案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最终稿于2017年3月25日交至教务处教研科。
2.各年级本科生的教学安排要严格按培养方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的,应按审批程序报批。各学院在落实教学任务的过程中要加强核对、规范操作,及时更新数据,确保各类数据的准确无误。
二、加强通识教育选修课的质量管理
1.各学院要从培养复合型人才的需要出发,进一步挖掘课程教学资源,鼓励优秀教师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也可向教务处推荐外校教学名师来校授课。鉴于通识教育选修课的特殊性,有实验或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课程暂不列入开课范围。
2.针对目前学校多校区办学的现状,各学院在开设通识课时须充分结合我校文理交融、艺体兼备、科学素养与人文精神有结合的人才培养特色,尽可能多的跨校区开课(具体要求见附件1)。凡新申报的课程,需递交《杭州师范大学增设通识教育选修课申报表》(附件2)、课程教学大纲,以上材料(含电子版)请于3月31日前递交教务处教研科,由学校组织专家组评审通过后方可开课。
三、加强教学安排的规范管理
1.为配合2017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进一步提升课程教学质量,对2017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必修课程、选修课程教学大纲全部进行修订,各学院须在6月15日前完成课程教学大纲的收集整理工作。
2.各学院在安排下学期教学任务时,需完备各类教学文件,周密安排各教学环节,教师填写《杭州师范大学教学进度表》。由于所有的课程都将通过系统由学生进行选课,各学院应于3月31日前将目前培养方案中已开及下学期拟开课程的中英文课程简介导入教务管理系统的课程库。
3.各门课程必须按培养方案规定的学时(或周数)安排课时,原则上不得分段教学,特殊情况需报教务处批准。在公共必修课和专业理论课教学中,要科学设置教学班规模。通识教育选修课选修人数不足30人的不予开课(部分特殊课程除外)。
4.做好教学三表(教学计划执行表、教师教学任务安排表、教学工作任务统计表)的资料存档工作,教学三表中除《教学工作任务统计表》(附件3)外,都可由系统自动生成,各学院教务科在对内容进行核实后于下学期开学四周后交教务处教研科。
四、完善教师开课的资格管理
1.教师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根本保证,要把为本科生授课作为教授的基本要求。学校再次重申教授(含双肩挑干部)每学年必须承担一门本科生课程教学任务。各学院应优先安排教学名师、教学十佳、教学评价优秀的教师、三级及以上教授、学校引进的高端人才等为低年级本科生授课。
2.各类课程每门课程至少有1名以上(含1名)主讲教师。如需聘请不具备主讲教师资格的老师上课,需提前上交《杭州师范大学非专任教师任课审批表》报教务处审核,待批准后方可在系统内安排教学任务。此外,各学院要严把外聘教师的质量关。对本学院所缺课程师资,首先要充分利用校内教师资源,若确需外聘教师,需提前上交《杭州师范大学外聘任课教师审批表》(附件4),随附有关学历、学位、职称等证明材料,待教务处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开课(通过教师互聘平台输入的教师可不填此表)。
3.各学院要充分利用杭州地区教师互聘政策,在引进优质教学资源同时,鼓励我校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聘出。各学院要在3月31日前将本学院需外聘的课程师资情况(包括课堂教学、实验课程教学、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指导青年教师、指导学生论文等)以及可供外校聘任的师资情况交教务处教研科,以便这些信息能及时发布到杭州高校教师互聘网(http://jshp.cjlu.edu.cn/)上。各学院也可通过该网站自行联系聘任所缺师资,有关互聘教师的签约事宜可与教务处教研科联系。
五、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工作
1.加强学生创新能力培养。强化学科竞赛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深入研究竞赛的规律和特点,有针对性的进行日常训练和赛前培训,全面提高竞赛成绩;高度重视实验室开放、“学生创新能力提升工程”等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指导与管理,提高项目成果转化率,鼓励通过发表论文、申请专利等方式进行成果转化。
2.推进基于项目制的实验教学改革。以培养学生创新能力为目标,以注重学生能力培养的过程性评价为导向,推进实验教学项目化,促进科研成果向实验教学转化,积极更新实验项目,建设应用性、实用性、技术性强的实验课程。增设可供学生选修的实验项目,扩大学生的选择权,严格按照培养方案安排实验课程,组织教学。
3.完善实践教学平台建设。进一步推进完善各类实践实习基地和创新创业平台的建设,强化校企合作和实践教师队伍建设,以市级以上获资助的专业为重点,建立相对稳定的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促进专业向应用性转型发展。加强规划设计,整合资源,推进多学科、多专业的开放共享式实验(实训)中心建设。加强双师型实践教师队伍建设,通过“请进来,走出去”,聘请能力强、水平高的企业导师参与实践教学,创造条件鼓励教师进入企业、进入生产一线挂职锻炼。
4.规范专业见习、实训、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强化对专业见习、实训、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工作的过程管理,加大质量监控,确保开展效果。各学院要充分重视实践教学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扎实做好实践性教学的各个环节,结合实践实训周予以合理安排。扎实做好师范专业教育见习、实习的计划和落实,推进教师发展学校重点项目的建设。组织教师资格证培训与考试报名工作,做好师范生教学技能全员达标工作,并积极参与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
六、加强对教材的建设与征订管理工作。
为规范教材管理工作,教材的征订与教学任务安排在系统中同期下达,要求同期落实完成。填写教材信息时务必填写清楚书名、作者、版本、出版社、书刊号、获奖情况及教师用书数量等栏目,以免造成差错。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教材任务下达,切勿逾期。有关教材征订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七、下学期教学工作任务安排时间进程:
1.教学校历第5周,安排布置下学期教学工作任务。各学院教务科务必先在系统中对本学院各专业的培养方案仔细核实,尤其是2017级的教学计划,确保无误,重点是开课课程名称、学期、周学时、学分、考核方式、学时数、模块信息、开课学院、学位课程标识、副修课程标识等项目,如果有误要及时联系教研科进行修正。
2.第6周至第7周,各学院教务科在教学管理系统中将教学任务和教材安排全部落实到位。
3.第8周,由教务处审核教学任务和教材落实情况。
4.第9周至第11周,编排完全校下学期课表。
5.第12周,完成选课数据的测试和处理。
5.第13周组织学生,根据推荐课表和《选课指南》,进行第一轮网上选课。
6.第15周进行第二轮网上选课。
附件:
1.附件1: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通识课指令性开课计划
教务处
2017-3-14